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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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刀槍自衞美籍漢判囚

【本報訊】美籍漢聲稱留港工作期間曾被襲及遇劫,遂購買武器自衞,但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揭發,及在其所住的賓館房間搜出大量違禁武器。被告昨於區院認罪,被判囚十六個月。被告Alan Edward Van Leuven(三十八歲),承認一項管有違禁武器、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一項棄保潛逃罪。控罪指他於○八年八月七日至八日在尖沙咀彌敦道一百八十一號,管有一個鐵蓮花及一把摺刀;另在所住賓館內管有兩支氣槍、兩支伸縮警棍、一個鐵蓮花、三把日本刺槍及胡椒噴霧等;另外他因未有在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就本案到區域法院應訊而違反保釋條件。案件編號:DCCC 10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