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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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環保捨難取易 藍天白雲成空話

政府昨日就立法實施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入口商或代理商入口包括電腦、冷氣機、洗衣機、電視機和雪櫃等五類電子產品,或消費者購買電器時,須預繳處理廢棄電器的費用。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一方面可以避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另一方面可以促進廢物回收,有用物料的再用及再造,並鼓勵環保企業的發展。

邱騰華為大家描繪了一幅美麗的圖畫,彷彿只要徵收回收費用,就可達致改善環境和促進就業的雙贏局面。但事實卻是︰根據外國經驗顯示,預繳處理廢棄電器的費用,約為一百元至二百五十元不等;而無論有關費用是由入口商抑或代理商預繳,相信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有電子業商會代表不諱言,一旦落實開徵回收費,一定會全數轉嫁給消費者,甚至可能將利息計算在內,估計產品售價最終將加價百分之三至五。

環保人人有責,市民為此承擔一定費用,本來無可厚非,問題是,市民付出後能否真的改善環境?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除了徵費外,亦應詳細交代電子產品回收的細節,包括運輸、回收業等如何配合。事實上,環保團體一直以來批評當局對電子廢料回收場監管不足,部分回收場電腦屏幕及液晶電視機等長期擺放,隨時釋出有害物質。未解決有關問題便實施徵費,市民隨時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必須指出,當局在鼓勵市民回收電子垃圾方面的工作乏善足陳,早已為人所詬病。環保署○八年推出「流動車回收計劃」,回收廢棄的舊電腦或電器,但原來全港只有一輛流動車,加上宣傳不足,結果計劃推出一年以來,只回收一千四百多件電子垃圾,相對於全港一年產生的一百二十多萬件電子垃圾,實在微不足道。當局在昨日的諮詢文件中建議,日後將以公開招標形式,指定管理承辦商集中處理舊電器。這就不能不令人質疑,當局在鼓勵回收不力的同時,卻急不及待向市民收錢,並將有關責任全部推卸給市場。難怪有電器商會負責人批評,新的徵費計劃等同「港府額外再收垃圾費」。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對於當局建議立例規管將二手電器及電子產品出口往外地重用,諮詢文件也承認,此舉將影響本地回收行業的規模效益和生存能力。所謂「鼓勵環保企業的發展」,又從何談起?

綜觀整份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文件,除了建議徵收回收費,尚有很多細節有待澄清。令人失望的是,雖然當局不時將環保口號喊得震天價響,但當落實到政策層面時,卻往往「利字當頭」。從徵收了十多年的排污費,到去年實施的膠袋稅,均違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堅拒專款專用;當局去年推出十九項改善空氣質素的建議,但不是涉及加電費,就是加巴士票價,反觀政府卻幾乎一毛不拔。

談到改善空氣質素,減排可說是重中之重。可笑的是,港府一直態度拖拉,不僅未有正面回應各界要求,為發電廠排放訂定目標,反而將原定於去年年底完成的氣候變化顧問研究報告,押後至少五個月才對外公布。當局搞環保捨難取易,只懂得向市民伸手要錢,所謂「藍天白雲」、「為藍天打氣」等宣傳語句,終究只能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