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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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海關野蠻濫告良民處理私油

【SUN特搜小組記者盧振威、周景文報道】海關破獲非法燃油個案及拘捕人數持續下降,但被本報踢爆涉嫌為要「做靚盤數」,採取「有殺錯、無放過」的手段,即使缺乏足夠證據,也照「屈」一些無辜市民。其中一名正在維修座駕的中港運輸商人,就是被海關誣告處理非法燃油及扣押「搵食車」,即使法庭判罪名不成立,海關仍硬要充公車輛,商人無奈再打官司,花了大筆訴訟費才能取回車輛。事件已引起中港運輸業界不滿,直斥海關掀起白色恐怖,而司機們更人人自危,擔心會成為下一個被濫告目標。

走私油的問題嚴重,源於中、港兩地油價存在極大差距。本港油價每公升逾十四港元,一河之隔的深圳,油價每公升僅約八港元。不法分子走私非法燃油到港轉售,賺取差價,但也有中港司機為節省成本,在內地油站入滿油後才駕車返港。

不過,不法之徒為逃避海關堵截,手法層出不窮,有明目張膽分批從海陸路線偷運,也有以螞蟻搬家方式,惟能被海關搗破的個案卻愈來愈少,由二○○七年的一千二百三十五宗,到前年跌至一千一百二十宗,去年再減至只有六百一十一宗,跌幅驚人。據悉,在部分掃蕩行動中,不法分子更在海關到場前聞風先遁,關員只能檢獲非法燃油,故在過去三年,大約每兩宗案件,只拘捕一名疑犯。

怕訟費高 不少司機含冤認罪

消息稱,海關面對不斷下跌的破案數字及偏低的拘捕人數,為了「做靚盤數」,即使證據有疑點,都提出檢控。這種近乎濫告的做法,對無辜車主造成極大滋擾。司機當被海關檢控後若不認罪,便要聘請律師抗辯,由於律師費隨時高於認罪時的罰款,認罪後即使會留案底,也只有認倒楣,故此甚少司機會聘請律師與海關周旋到底。

不過,中港商人蔡漢炎卻是一個據理力爭的被屈司機。去年三月十五日,他在自己所經營的車房內,檢查自己的中港搵食車,由於懷疑油隔出問題,他遂將油缸內早前於內地油站注入的燃油抽出,暫存在桶內,沒料到被巡經的關員一口咬定他倒油的行為是非法處理燃油,及後被起訴干犯「處理應課稅條例適用的貨品罪」,涉案車輛被當證物扣押在大水坑海關車輛扣留中心。

「我擁有機電署發出車輛維修技工註冊證,但海關見到我泵油就認定我處理非法燃油,唔理我係咪合法修車技工,唔理我架車係咪油隔有故障就提出檢控。」蔡漢炎憶述事件仍怒氣沖沖,一邊寫上「香港海關野蠻執法浪費公帑」的大字報,一邊說:「律師話認罪可能只係罰款幾千蚊,唔認罪打官司,律師費可能要十幾萬,但我無做,梗係唔認。」案件去年五月初審到八月判決,蔡上庭七次,終獲平反,法官認為他正在修車,案件不涉刑事,當庭釋放。

再打官司 法庭勒令退還車輛

海關雖然敗訴,但仍以車內懷疑有未完稅燃油為名,充公車輛,更向蔡漢炎索取一萬六千多元扣押費用。蔡漢炎不服再打官司,法官裁定海關理由不充分,勒令退還車輛,連場官司,蔡漢炎雖然花費龐大,但終揭露海關「醜行」。他說:「我擔心其他人會中招,所以企出嚟話畀市民知道,海關點樣濫權。」

蔡漢炎的事件惹起中港貨運界關注,許多司機擔心成為下一個被濫告目標。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直斥海關濫告無辜,他會在海關跨境運輸業顧客聯絡小組的定期會議上,向海關副關長作出投訴,同時要求海關要依法執行職務,有證據才可檢控。

本報向海關查詢蔡漢炎被檢控一事,發言人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海關發言人稱,過去三年涉及非法燃油被捕人數約為一千八百人,但聲稱雖然部分案件未有人被捕,僅檢走私油及相關物品,以阻遏私油活動。另外,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處理、售賣、購買或使用非法燃油,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兩年,違例者會有刑事案底,涉案車輛可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