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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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休憩空間須四通八達

【本報訊】私人發展項目的公眾休憩空間問題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為免再出現類似銅鑼灣時代廣場或港灣豪庭的爭議,發展局決定就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空間制訂一系列設計及管理指引,包括要求認可人士日後設計公眾休憩空間位置時,必須顧及暢達度,例如應將空間盡量設於地面位置,而非置於樓宇高層平台,以方便市民到達。有關指引會正式諮詢市民的意見。

發展局訂設計管理指引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周二開會討論私人發展項目公眾休憩空間最新研究進展。發展局早前委聘顧問公司,制訂私人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

據了解,有關設計指引將針對公眾休憩空間的暢達度。消息人士指出,目前政府只規定私人發展商須提供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但無規定空間所處位置,部分發展商則將空間設於樓宇高層平台,又或須先進入住宅範圍才可到達,引起業主擔心治安問題。

新設計指引則要求建築師盡量將公眾休憩空間設於地面,並須有多個出入口,四通八達,確保市民毋須經過住宅入口,也可到達有關休憩空間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