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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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擅為病人打類固醇

【本報訊】女病人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風濕科專科醫生陳明志,兩度為她注射類固醇針之前未取得她同意,又無知會她類固醇的劑量與副作用。女病人報稱注射後右手三隻手指的筋撕裂,現僅餘七成活動能力,有醫生告知她注射類固醇可致筋斷裂。陳明志辯稱,注射類固醇導致手指筋斷裂的個案罕見,並已向事主解釋注射「激素」。

信醫生無「左問右問」

五十多歲女事主何淑霞,○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及二十三日因手痛求醫,陳醫生診斷她的右手尾指與手腕間位置腫起一粒黃豆般大小的水瘤後,安排打針,但沒有透露注射類固醇。她形容自己是只懂「湊孫」的家庭主婦,不懂「左問右問」,惟有信醫生。

至○七年一月,事主的手痛愈見嚴重再求醫,陳明志診斷她的右手尾指筋撕裂。她感到驚訝,想起友人曾談及類固醇的副作用,即問陳是否曾注射類固醇。陳回應是極少劑量的「激素」,又稱經世衞總幹事陳馮富珍認可。何拒再打針,其後右手中指及無名指陸續有筋撕裂,須接受手術。她曾諮詢另一醫生指,筋骨有問題而注射類固醇可致筋斷裂。

陳明志辯稱,事主非「逆來順受」病人,常「插嘴」查問病情。但他承認無表明注射藥物是類固醇:「類固醇即係『固醇類激素』。」他強調,注射類固醇致手指筋斷裂個案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