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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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社署鬥涼薄 貧苦市民哭無淚

房屋署與社會福利署,是與基層市民息息相關的兩個政府部門。房屋署的網頁開宗明義,要「以積極進取、體恤關懷的態度,協助有需要的家庭」;社會福利署更許下宏願,要「建設一個互相關懷的社會」。只可惜,綜觀兩個部門多年來的表現,人們不見他們如何積極進取,只見部門制度僵化,官員因循苟且,敷衍塞責。走進房署及社署衙門,求助者得到的往往不是甚麼體恤關懷,而是冷酷無情的對待。

最新例子發生在一對家境清貧的中年夫婦身上。話說該對夫婦經多年輪候終於獲派公屋單位,正當他們慶幸可以有個容身之所時,丈夫忽然癌症復發辭世,妻子則因為尚欠數天才居港滿七年而被房署強行收回公屋,需要重新輪候。更不堪的是,該位婦人因無力負擔丈夫的殮葬費向社署職員求助,竟遭對方以冷言冷語諸般推搪,「他們一時指我不是香港居民,一時指我沒法交出過去一年的開支證明,有次還說我不是綜援戶,不可申請緊急殮葬基金,叫我自己找其他機構幫忙,沒有的話就找『大耳窿』借!」

對於這位婦人的遭遇,有團體怒斥兩署職員的處理方法涼薄,反映政府帶頭歧視窮人。事實上,社署職員搬出諸多理由,無非都是一些推卸責任的藉口,本報記者翻查社署網頁,發現詳列多個慈善基金的資料,其中有基金為市民提供殮葬津貼,只需居港不少於一個月便可申請。既然社署認為當事人不合資格申請緊急殮葬基金,為何不主動轉介往這些機構?社署職員連這種舉手之勞也不願做,證明他們只顧捧着自己的飯碗混日子,根本無視基層市民的苦況。

如果說社署按本子辦事,是為了替納稅人嚴格把關,那還情有可原,但事實卻非如此。我們可以見到,在社署管理下,有關綜援、津貼的審批粗疏大意、錯漏百出,以致不少有需要的市民被拒諸門外,存心詐騙者反而予取予求,有人拿綜援遊山玩水,有人用特別津貼買名牌眼鏡……最經典是退休洋法官李栢儉,退休前享用高薪厚祿,退休後還可向社署申領綜援,並霸佔公屋。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一名因工傷失去右腿的中年漢申請傷殘津貼,卻被社署以「不符合百分之百喪失工作能力」為理由拒絕。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發表報告,力數社署審批傷殘津貼的多宗罪,包括評估欠缺一致、審核過程不透明、態度被動僵化、盲目依從醫生評估、沿用三十六年評估標準不改等等,當時社署爽快接納批評,聲稱會全面檢討傷殘津貼制度的執行細則。其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當局真的「以民為本」,任何制度缺陷皆可克服和解決,反之,他們不負責任的作風一日不改,則任何檢討和改革皆屬枉然。

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社署及房署職員有酌情權而不用,沒有彈性處理市民的燃眉之急,甚至為數天時間硬性要求事主重新輪候公屋,做法官僚至極。事實上,在傳媒跟進下,房署已推薦當事人循「體恤安置」盡快入住公屋,而社署亦已加快處理她的綜援申請,可見他們之前對當事人的苦況袖手不理,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不少學者指出,本港貧富懸殊日益嚴重,主要是因為社會福利嚴重不足所致。難為曾蔭權還煞有介事地保證,緩解低收入人士的困難,是施政的重中之重。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可惜事實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