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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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錢葬夫社署叫苦命婦借大耳窿

【專案組記者杜寶琪報道】一對家境清貧的中年夫婦,輪候多年終獲派公屋,惜丈夫臨上樓前患癌離世,房屋署竟以女方還有數天才合乎「永久居民資格」,要她重新輪候。棲身之所頓失,還要為丈夫殮葬費奔波,社會福利署非但沒提供援助,反叫女方「借大耳窿」辦喪事。關注團體直斥政府官僚涼薄,不知民間窘苦。

社署拒絕理由次次新鮮

今年四十八歲的蔡杏慈,與剛病逝的丈夫劉灼稂早年在內地結婚,她一直在鄉間照顧兩名兒子,二○○三年一月才來港與丈夫團聚,隨即入紙向房署申請輪候公屋。苦等多年,直至上月二十五日,終獲派九龍灣啟業邨一單位,夫婦二人滿以為可覓得一個安樂窩,豈料只是白日夢一場。

本身患有食道癌的劉灼稂於上月二十九日癌病復發死亡,蔡正為丈夫的殮葬費憂心之際,房署竟急忙收回單位,於本月四日發信給蔡,指她居港未滿七年,因其夫已離世,她亦失去入住公屋資格,需重新輪候。

蔡來港後做大廈保安,丈夫則在地盤工作賺取生計。直至前年,丈夫患上食道癌,蔡才辭去工作陪伴丈夫治療,二人已用盡積蓄,如今丈夫離世,她已無錢替丈夫辦喪事,惟有向社署申領緊急基金援助,竟被署方職員以種種理由拒絕。

「佢哋一時話我唔係香港永久居民,無資格申請;一時又話我過去一年,用錢嘅單據唔清楚,有次仲話我唔係綜援戶,唔可以申請緊急殮葬基金,叫我自己搵其他機構幫忙,無嘅就搵『大耳窿』借!」蔡氣憤的說,她遂改向社區組織求助。協助她的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批評,社署及房署職員處理手法「涼薄」,事件亦反映政府帶頭歧視窮人。

「點解有酌情權又唔用」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事件反映社署未有為困難市民解燃眉之急,而房署為了數天時間,便硬要事主重新輪候,也官僚至極:「點解兩個咁重要嘅政府部門,處理市民訴求時唔可以彈性處理?點解有酌情權去運用,佢又唔用?做法令人遺憾。」

社署回應稱,在得知蔡的丈夫去世後,已加快處理其綜援申請,如經批核,她可獲發津貼以支付丈夫的殮葬費,其後由於署方獲悉蔡已向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申請殮葬費,所以她毋須向署方申請。發言人強調,該署職員並無叫蔡「借大耳窿」,雙方會加強溝通。房署發言人承認,因蔡的丈夫不幸逝世,故無法完成所須手續而終止其公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