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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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曉嵐鐵筆:深層次矛盾在政制設計

曾小子上台執政後,朝廷大員特別是溫相國總是告誡和要求他注意「解決香港一些深層次矛盾」,因為香江回歸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問題層出,亂象不止,都與深層次矛盾有直接重大關係。如果不解決深層次矛盾,就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問題始終解決不了,社會永無寧日。

其實,朝廷等到曾小子執政時才告誡解決深層次矛盾已相當晚也,而香江各方面深層次矛盾在九七過渡期和回歸時就已經形成和存在,就已經一路惡化及發展也。之所以如此,乃當年中英談判香江前途問題,朝廷鐵定九七年收回香江,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英夷部署撤退,推出「還政於民」造成。一言以蔽之,此乃歷史的產物、時代的產物,乃當年中英政治較量、相互妥協的產物。

這些深層次矛盾,尤以政治方面影響最深遠,也最難解決,令香江回歸後風波迭起,爭拗不斷,府衙無法暢順施政。而這個深層次矛盾又集中表現在香江的政制設計方面,且被寫進了香江《基本法》。當年我朝廷在考慮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政制安排時,最初的方案非常簡單,也即九七年「換一個港督,換一面旗幟即可」,根本不存在政治制度有甚麼改變和重新設計之問題。然而,英夷另有打算,他們不願意將香江「還政於中」,而是要「還政於民」——還給「香江本地人」,以此方可「民主拒共」也。

反對派藉爭取普選不斷生事

於是,英夷考慮和設計了一整套政制改革方案,把選舉引入立法機構,且向我朝廷提出未來行政長官也要由選舉產生。以當時的歷史條件,以我朝廷對香江平穩過渡、保持經濟繁榮的「着緊」和對政制問題認識的局限性,經過十分艱苦的談判,終於接受了英夷的安排,並以此制訂了《基本法》。

九七回歸後相當一段時期,朝廷仍然沒有看到這些政治設計的矛盾性、不合理性、悖謬性已經構成了香江在政治方面的深層次矛盾。香江反對派之所以能借「民主拒共」、「爭取雙普選」不斷生事、鬥爭,搞得香江民不聊生、亂七八糟,就是因為他們可以大大利用這些政治設計上的「深層次矛盾」。有了這樣的政治設計和這些設計對「前景」的描述,他們的種種「反中亂港」就變得「合理」、「合法」,且佔據了政治「高地」也。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