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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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扮商舖買家呃手機

【本報訊】案底纍纍詐騙積犯,剛出獄後疑再成為「手機騙徒」,假扮商舖買家,相約業主睇舖時,藉詞向事主借用手機,即「有借無還」逃去,犯案最少逾十宗,變賣手機款項達數萬元。昨午警方根據疑匪留下電話線索追蹤至沙田,趁他重施故技時將其拘捕,昨晚再押返其寓所搜查。

留手提袋作抵押減防備

「手機騙徒」四十餘歲,有黑社會背景,報稱無業,曾因詐騙罪被判監,數月前始出獄。新界南總區情報組高級督察鄭嘉俊表示,本港過去幾個月發生十多宗手機騙案,被騙事主均在報章刊登分類小廣告頂讓小型店舖,騙徒在廣告中尋得獵物後,會假扮買主,登門與店主傾談轉讓事宜,而為獲取店主信任,騙徒不會在首次會面時落手。

當騙徒第二次與頂讓店主會面時,若店主為女性或單獨看舖,他便即訛稱自己的手機無電,向店主借用手機,同時為增加對方的信任,騙徒會特意留下裝滿廢紙的手提袋在店內,令店主以為有「抵押」,減低防備。騙徒借用手機後,會藉口指店內接收不佳,走出店外後逃去。

昨午二時許,情報組人員根據騙徒留下的電話線索,鎖定目標,獲悉他將到沙田禾輋邨犯案,遂派員預早埋伏,待騙徒現身時將其拘捕,當場在其身上起出一部前天於深水埗騙得的手機,昨晚警方將疑犯押返深水埗鴨寮街寓所搜查,惟未再搜獲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