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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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今為羅湖示威解畫

【本報訊】日前有本港市民於羅湖口岸示威,聲稱遭內地邊防人員跨境帶走扣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連同警務處助理處長杜振偉等多名高級官員出席解畫,並且向議員呈交有關資料,重申香港及內地警方合作機制,不可跨境執法,如果有需要,亦只能透過當地執法機關依法進行。

依國際刑警模式合作

保安局向立法會呈交的文件表示,本港與內地警方依照國際刑警合作模式進行,如一方需要請求另一方協助進行調查,被請求一方可通過合法渠道搜集與案件有關資料並提供予對方,若然請求方向對方要求協助,亦須先知會對方,及清楚說明有關案件的性質,以至尋求協助調查的範圍,再由被請求方的當地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工作。

保安局並表示,部分情況下警務人員需到對方境內,透過對方的執法機關去進行案件,但合作時,執法行動只能由當地執法機關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