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黃大仙青年」非禮網友判囚

【本報訊】在網上聊天室自稱「黃大仙青年」的民安隊男隊員,趁剛認識的女網友上門借影碟時非禮對方,被裁定罪成,高院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女事主滿足個人性慾,更用暴力令她屈服,遂判被告入獄二年三個月。二十四歲被告曾煦森,被控於二○○八年九月一日在慈雲山住所內非禮當時二十歲的女事主。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經常做義工,今次只是一反常態犯案。 案件編號:HCCC 2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