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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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自動跳GPRS 電訊商濫收18萬上網費

【本報訊】無線上網服務Wi-Fi在港盛行,愈來愈多市民會以手機透過Wi-Fi上網,但當免費Wi-Fi網絡斷線後,部分手機網絡即會自動接線至GPRS收費網絡而不另行通知客人,不少手機用戶對此懵然不知,待累積巨額手機上網費後,才驚覺無辜欠下巨債。本報今年便收到多達三百宗不滿電訊商濫收GPRS手機上網費用的投訴,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十一個月亦接獲四十五宗投訴,涉及總金額共三十三萬元,其中有個案更遭收取高達十八萬三千元的上網費。

向本報求助的李小姐稱,約兩年前親自到所屬的電訊商取消GPRS上網服務,但今年十一月開始,她以其iPhone手機透過Wi-Fi上網,個多月內竟被收取合共高達五萬八千元的手機上網費用,單是一個十一月份上網費則為三萬五千多元。她事後向電訊商投訴,始發現原來當Wi-Fi斷線後,其手機網絡會自動轉駁至GPRS收費網絡,而事前不會向客戶作任何通知。

與手機服務綑綁難取消

李小姐昨日再要求電訊商為她取消GPRS功能,詎料職員竟回覆指GPRS是與其他手機增值服務綑綁在一起,不能獨立取消。及後,電訊公司建議她可毋須全數繳付五萬多元手機上網費,改為以她是數據傳輸高用量用戶處理,每月月費五百多元,以兩個月月費計算,收取她千多元的費用。但她拒絕接受有關建議。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資訊及通訊科技系首席講師梁秉雄指,現時不少智能手機都設有自動選擇模式,如遇Wi-Fi訊號較弱或受其他干擾,便會自動跳至較強較穩定的GPRS網絡。不過,本港的GPRS服務收費昂貴,僅一張相片的傳輸費用已高達五百元,若市民不慎用來傳送容量更大的電子檔案,隨時會惹來一身債。

消委會今年首十一個月共收到四十五宗有關使用手機免費Wi-Fi上網,結果卻導致收費的投訴,涉及總金額近三十三萬元,平均計每宗個案涉款逾七千元,而其中一個涉及金額最大的個案,涉款竟高達十八萬三千元。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消費者,若不熟悉手機操作,可以直接向電訊商申請停止接受流動數據服務,以免招致不必要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