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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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親簽注實施訊息亂

【本報訊】港人內地配偶由今日聖誕節起,可申請一年多次探親簽注赴港照顧年幼子女,原本是不少中港家庭的佳音,但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內地公安部至今未正式宣傳新政策的實施情況,致訊息混亂,有地方省巿公安甚至聲稱未聽聞此政策,令中港家庭無所適從。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本周一約見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羅應祺,王昨引述羅稱,新簽注只發給兩類申請人,包括赴港照顧年幼子女及有特殊困難理由的港人內地配偶。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稱,有內地婦女因港人丈夫逝世,要中港兩邊走照顧留港讀書的七歲兒子,早前致電公安查詢一年多次探親簽注,對方竟聲稱無聽聞有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