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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十八歲青年昨凌晨與友人在沙田唱K賀聖誕,帶醉離開商場時,玻璃門一推就爆,青年幸無受傷,但被保安員拉住索償。他百辭莫辯,終要破財二千元,更要勞煩胞姊漏夜帶錢來付款才能「甩身」。
青年姓曾,前晚偕同六名男女友人,到大涌橋路富豪花園商場一間卡拉OK玩樂,至昨凌晨四時許盡興醉醺醺回家。當眾人走到商場出入口,曾一手推開一扇高兩公尺、闊七十公分的玻璃門,詎料玻璃門突爆裂,幸好屬強化玻璃,玻璃應聲粉碎,碎片四濺,曾未有受傷,擬與友人離開。商場保安員截停了解,曾極力否認蓄意破壞玻璃門,但保安員仍要求賠償,曾拒絕,雙方理論不果,需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證實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着雙方自行調解。經一番討價還價後,曾願意賠償二千元,但因無足夠現款,需通知胞姊帶錢到場「找數」,期間他一度蹲在地上,一臉無奈。
律師指其實有得拗
律師梁永鏗表示,就今次玻璃門爆裂意外,若證實事主並非蓄意造成,便毋須向商場賠償,因玻璃門爆裂可能是老化或安裝不妥造成,即使事主本身醉酒,也不能單方面將責任歸咎於事主,除非事主承認過失。梁又指若證實是玻璃門老化,事主反可向商場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