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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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厚黑:醫療新政策嚇退大肚婆

奉公守法手持有效探親簽注訪港的內地孕婦,為甚麼會無緣無故被扔進冤獄度過誠惶誠恐的兩個晚上呢?表面莫名其妙,實則內有乾坤,看在我這個陰謀論專家眼裏,自然一目了然。

大家先來看看到底發生甚麼事情吧。

有一位二十四歲孕婦吳太,十一月二十一日從內地來港與丈夫團聚,大約一個月後的深夜,驚覺下體流血,擔心不幸小產,兩夫婦大驚失色趕緊前往廣華醫院急症室就診。醫護人員二話不說,馬上報警處理,原來吳太護照上所寫的逗留期限是「二十三日」,亦即過期。

問題是,獲內地發出來港探親簽注,理應可留港九十日,何解偏偏吳太的限期是如此短暫?不管了,懶理了,醫務人員按本子辦事,警務人員按本子辦事,相關人等一律按本子辦事。

於是乎,吳太好人當賊辦,一下子鎖着手銬被扔進警署羈留室。經過度日如年的兩個暗黑之夜,在外奔波勞碌營救愛妻的吳先生終於找到入境處人員承認錯誤,噢,不好意思,應該是獲准逗留九十日才對,二十三日是搞錯了。擾擾攘攘之下,吳太無罪釋放。

好了,我來問大家,純粹是無心之失嗎?真的是入境處人員糊裏糊塗擺烏龍?我的黑心基因告訴我,有陰謀呀!殘酷對待大肚婆有詭計呀!

須知道,香港一直以來備受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困擾,一來佔用了本地孕婦的醫療資源,二來又怕內地孕婦事後拍拍屁股走數,雖說經過一連串諸如「人眼偵測」的部署防範之後,嚴重性稍減,然而仍是揮之不去的潛在問題。不要忘了,公立醫院人手缺乏的情況長期未有解決,早前才懷疑因此而延誤治療害死病人。此所以,內地孕婦還是愈少愈好。

殺一儆百 為己減壓

基於這個大原則,如果我是特區官僚,我會把心一橫使出陰險奸招:殺一儆百,一味靠嚇,積極趕客,為己減壓!

試想想,你略施小計把一個無辜大肚婆投入黑牢,內地同胞自然奔相走告,好可怕啊!懷着身孕前往香港是有機會慘受無理苛虐的啊!大家少去為妙啊!

如此這般,奸計得逞,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毋須傷腦筋增撥資源應付源源不絕的內地孕婦。此之謂,醫療新政策,嚇退大肚婆。

王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