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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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勒索網友判醫院令

【本報訊】患精神病的二十二歲女地產經紀早前透過徵友熱線結識男電腦程式員X,兩人約會於酒店發生一夜情後,女經紀向對方訛稱懷孕而勒索金錢,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勒索罪成,昨於東區法院被判醫院令四個月。

被告被控在去年一月二日指兩人性交時,X所用的避孕套穿了洞,當場勒索X交出一萬元,X照辦。惟被告在同月二十五日,再致電X要求他連續半年每月付一萬元,X遂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ESCC 37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