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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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女記者涉刑毀打人

【本報訊】報稱任職《人民日報》記者的內地女子,被控今年十月八日在深水埗鴨寮街「秋田館」電器店內,襲擊男子譚嘉諾及毀壞十一部共值七千一百五十二元的室內無線電話。案情透露被告購買萬餘元攝錄機後發現問題,向消委會投訴,經交涉後獲承諾退回三千多元,惟女記者往取退款時卻發生爭執及被指掌摑店員,昨被裁定一項襲擊及一項刑事毀壞罪表證成立。

店員稱看錯價錢牌

三十八歲被告李金橞為內地人,法庭一直准她保釋,今次持雙程證來港出庭。昨由在「秋田館」任店員兩年多的譚嘉諾作供。他稱,十月六日被告以一萬零六百元買下一部手提攝錄機,因不滿價錢與市面所售不符而向消委會投訴,該會職員與譚交涉,譚解釋售賣時看錯價錢牌才「收貴咗」,願意讓被告更換較高價錢的型號或退回差價。兩日後被告稱不願換款,譚遂將準備退還的三千五百六十元放在收銀櫃位上,要求被告出示單據。

惟被告擅自取款後便欲離去,譚稱被摑一巴,貨架上十一部室內無線電話亦被掃跌,被告則指背囊被扯失去平衡。辯方盤問譚時卻指,譚出售攝錄機時解釋將兩張分別2GB及4GB的記憶卡升級為4GB及16GB,因而要多收三千多元,並非純粹看錯價錢牌,譚否認。

案件編號:KTCC 64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