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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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地底建骨灰龕堂農地有價變金礦

【SUN特搜小組記者朱先儒、李嘉怡報道】政府漠視長遠策劃港人身故後的安排,導致墓地骨灰龕嚴重短缺,及至近年無數違規骨灰龕興建,地政總署才急急「補鑊」,引用地契條款檢控和取締。不過,有關條款存在灰色地帶,本報發現,根據地契條款,只要把骨灰龕埋入地下,地面不興建固定構築物,不屬違法。而在大嶼山昂坪就有一幅三萬平方米私人農地,計劃興建一個「地底骨灰龕堂」,發展商躊躇滿志,準備大展拳腳。目前全港有五千二百萬平方米農地,此例一開,農地勢成「錢」途無限的金礦。

香港每年約有四萬人身故,未來十年的火化宗數,預計逾四十二萬八千,但政府供應的骨灰龕位只有十六萬八千個,已全部售罄。截至今年七月底,食環署只有九十個重用的龕位可供配售,已有逾萬人申請。

骨灰龕位供不應求,成有價有市的生意,但現行法例下,政府只能依靠地政總署引用地契條款規管。近期便有多間寺廟被揭發涉嫌非法經營骨灰龕堂。地政總署指骨灰屬「人類遺骸」,存放骨灰違反地契條款,但龕位營辦商指《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列明,「人類遺骸」定義不包括骨灰。雙方各執一詞,最終要訴諸法律才能解決。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日前在立法會直認對私營骨灰龕堂無法可管,考慮推出自願登記制,希望符合地契條款的龕堂登記,方便市民查閱。但此舉毫無法律約束力,市民購買私營龕位依然無保障。

地面立墓碑不違法

正是法律上的灰色地帶,觸發再有人「變陣」挑戰地政總署。一小型發展商今年十月斥資八百多萬元,購下大嶼山昂坪地塘仔一幅三萬平方米私人土地,打算興建骨灰紀念墓園。該幅土地部分屬農地,部分是南大嶼郊野公園土地。

現行法例下,私人農地未經申請不可興建固定構築物,亦不可在內存放骨灰,若要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至於郊野公園土地,漁護署不會批准發展。

據了解,發展商不會在地面興建骨灰龕,反而將骨灰龕埋在地底,地面只鋪上不用打地基的墓碑。這樣做並無違反現行地契條款的規管。

若此例一開,全港農地勢成「錢」途無限的金礦。規劃署資料顯示,截至○八年,全港有五千二百萬平方米土地劃為農地,當中有幾多屬私人農地則未有統計。現時一個私營骨灰龕位,售價由數萬元至二十多萬元,若農地都建成骨灰龕場,涉及的金額可謂天文數字。

恐擾昂坪佛門清淨

不過,昂坪地塘仔村民對此大力反對,近日已在村內懸掛橫額抗議。昂坪一向是佛門重地,多間「星級」寺院均在此落地生根,包括寶蓮寺和寶林禪寺,後者更有多位藝人如何寶生、莊文清、黃元申在寺內出家。若落實興建「地底骨灰龕堂」,會嚴重打擾佛門清淨及破壞自然環境。

代表地塘仔村民發言的伍毅文律師指出,上址有非常珍貴的沉香樹,但發展商將之砍掉,加上山路狹窄,車輛不准行駛,道路不勝負荷,並質疑郊野公園土地是否可興建為骨灰龕場。

本身是出家人的地塘仔村民釋果蘭、釋果求和釋果立表示,上址數十年來都保持自然原貌,若發展成墓園,肯定會帶來環境污染、噪音,甚至山火問題,出家人不可能在此靜修。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劉秀成認為,發展商此舉是否真的無問題,要徵詢法律意見。不過,若發展商走法律罅,其他私人農地會有樣學樣。劉說:「咁都好吖,起碼可以解決龕位不足嘅問題。」他指新界農地多位處偏僻,必須有交通配套,發展商還是依正途向當局申請,免得將來惹起法律爭拗。

地政總署表示,「地底骨灰龕堂」有否違法,須視地契條款而定,離島地政處人員上月初往實地視察後,暫未發現上址有興建骨灰龕園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