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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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違法扣假十年玩殘兩千人

【本報訊】聖誕節公眾假期是不少人共敍天倫的好日子,但海關約兩千名需輪班工作的前線人員卻無法享受,因為他們原來一直被政府剋扣公眾假期,即使一年十七日的公眾假期因工作關係需當值,最終亦只能補回十五日,其中駐守深圳灣口岸的人員更因編更問題,只能補回十三日。有前線海關批評港府帶頭違法扣假,「高層聖誕佳節就風流快活,輪班同事卻苦不堪言!」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怒斥政府是帶頭做無良僱主,剋扣員工休息及與家人團聚的日子,將約見海關關長袁銘輝提出質詢。

據了解,海關前線人員的每周工時為五十一小時,但部分駐守二十四小時邊境口岸的人員,每周工時僅四十六小時,為令工時達標,有管理層一直扣減員工補假「篤鐘」,令前線人員僅獲三至十日俗稱「紅假」的公眾假期補假,有關做法維持了十多年,前線人員鑑於入職時「扣假」已成定局,加上確實上班時數未達標,遂一直啞忍扣假一事。

疑人手不足扣兩日紅假填數

據悉,至上月十七日海關高層舉行研討會,向前線人員講解早前成功爭取縮減每周工時至四十八小時後的補假安排,高層突然提出,駐守機場、落馬洲口岸、葵涌貨櫃碼頭等八個單位的輪班人員,只能補假十五日,即兩日「紅假」慘被剋扣。

海關前線人員指,今次未能補足假,主因是部門計算標準工時之時,每日公眾假期只當作八小時工時計,而非每更九小時計算。部分海關人員又指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第五四三條規定,公眾假期可按人員當日的「正常工作時數」縮減,故政府只計八小時的做法是違法。他質疑部門因縮減工時,令人手不足,遂扣減員工紅假填數。

不過,同是紀律部隊,救護員、入境事務處人員、警察、消防員等在假期返工,均可補足十七日假期,其中同樣有人派駐二十四小時通關口岸的入境處,同樣人手不足,但依然可補足假,有前線入境人員指,關鍵是因應人流旺淡時數,靈活編更。 

公務員事務局及海關回覆稱,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第五四七條,公務員不得視公眾假期為一種權利,部門首長可要求公務員在公眾假期工作,但如假期逾時工作應獲補假,而海關人員的值勤及休假安排,是根據規例的規範而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