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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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婦又潑尿法庭書記濕晒

【專案組報道】一名中年婦本月初因一宗傷亡訴訟審訊,在區域法院內向律師潑尿液,並當場被捕;不足一個月,中年婦再就案件出庭應訊,疑不滿審判結果,再度發難在庭上狂潑尿液,惟現場未有任何法庭保安,要由慘遭淋尿的男書記喝令女事主,數分鐘後保安及警員才陸續到場,事件再敲響法庭保安不足的警號。

事件涉及一宗傷亡訴訟,原告人五十四歲的黃姓女事主於本月七日到灣仔區域法院出席聆訊時,在法官退庭後,黃與前僱主代表律師傾談時愈說愈激動,從袋中取出一樽液體向律師狂潑,律師身體和面部中招,並即時大叫「係尿呀,要報警」,黃被警方帶署調查。

書記:你唔好走呀!

該宗傷亡訴訟昨日再在灣仔區域法院審理,雖然黃早有前科,惟法院未有加強保安,庭內連一名保安員也沒有。當法官提及案件已於早前判處黃敗訴時,黃質問:「係唔係冇得再審?」法官指案件不能重審時,黃突然情緒激動,從手袋取出一支裝有液體的膠樽,坐在黃身旁的與訟律師即時走向證人欄閃避,黃轉向法官方向潑出液體,由於法官位置較遠,液體只潑中前面的男書記,書記頭、面、身體全被潑濕。法官則退回內庭,律師亦尾隨法官離去。

事發後庭內只剩下該名已被潑濕的書記、黃和記者,期間黃多次向對方道歉,男書記無奈地喝令「你唔好走呀!」約五分鐘後才有一名保安到場,未幾數名警員亦趕至查問事件,黃直認潑出的是「尿水」,黃其後被帶上警車離去。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過去會不時檢討各法院大樓的保安情況,並按需要作出相應保安措施;警方發言人稱,案中女事主涉嫌襲擊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中無人受傷。發言人補充,現時警方並沒有派員駐守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稱,過去民事法庭每有市民不服,多限於吵鬧,而潑尿行為可被法官即時以藐視法庭來判監處罰。她指民事法庭不會派駐庭警,但區域法院為此增強保安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