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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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鬍鬚曾六折支薪

貪天之功為己有固然可惡,戴罪之身拒不認錯,還要給自己貼金,簡直是可恥。鬍鬚曾第二次出席立法會雷曼迷債調查小組研訊,不僅巧言令色卸責,更恬不知恥邀功,拙劣表演,雷曼苦主豈會收貨?

有小組成員批評證監會對雷曼銷售監管不力,質疑財政司司長作為最高管理層所擔當角色,鬍鬚曾竟回應「全世界沒有一個金融監管制度是完美的」,卻沒有解釋,雷曼迷債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銷售,為何唯獨香港鬧得一發不可收拾,而中招者不乏包括傷殘人士、長者等在內的普羅市民。用制度不完美來「證明」自己沒有犯錯,這是甚麼邏輯?

更可笑的是,鬍鬚曾又重彈老調,稱金管局和證監會在迷債事件後已協助達成和解方案,顯示出其監管能力,「可以紓解很多投資者面對的困難,令他們可以就這件事,可以有一個了結」。說了半天,原來是王婆賣瓜。

事實上,數以萬計雷曼苦主在金融高官袖手旁觀的情況下,孤立無援抗爭大半年,筋疲力盡才無奈接受和解方案。更何況,同樣受害的其他金融衍生產品苦主如今仍求助無門,賠償無期。鬍鬚曾這個無瓜可賣的王婆,連自誇的本錢亦欠奉,還要把功勞據為己有。監管失職變成「調解有方」,這不是荒天下之大謬嗎?

退一萬步講,接受和解方案的雷曼苦主中,不少人賠上了畢生積蓄甚至是棺材本,如今只能拿回六成,最多的也只有七成。如果按此比例,給金融高官六折支薪,請問鬍鬚曾作何感想?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