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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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六年曾提覆核禁聆訊

【本報訊】現年七十七歲的李宏邦醫生於業內甚有名聲,其妻為前保良局主席李劉慧珠。○三年七旬鋼琴女教師林敬芳抽脂後死亡事件,死因庭○六年裁定林「死於不幸」,但醫務委員會同年接獲投訴指李宏邦違規宣傳,並「翻舊案」指控李當年手術失當,李宏邦提出司法覆核指醫委會「越權」失敗。糾纏六年,昨聆訊結果終令他在專業上蒙上污點。

醫委會有權改指控

李宏邦○三年八月為多次光顧他的林敬芳抽脂,期間林呼吸停頓,李宏邦與護士急救無效,林最終死亡。相隔三年,死因庭於○六年二月底裁定林死於不幸。翌日報道刊出後,有市民向醫委會投訴李宏邦涉違規宣傳。豈料,醫委會向法庭索取死因聆訊資料後,轉為指控李於事件中專業失德,指控比違規宣傳嚴重。

李宏邦不服醫委會將調查範圍由違規宣傳轉為專業失德,偏離原先投訴,遂申請司法覆核,以圖禁制紀律聆訊。高等法院今年一月裁定李宏邦敗訴,指醫委會在保障市民利益的前提下,有權並有責任修改指控。醫委會終在今年十月召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