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直播的電視節目,與透過大氣電波作為傳送媒介的電視不同,網上電視是將傳統電視節目轉化為數據,經互聯網將資料傳到用戶電腦,由於不同地區的網絡限制或受寬頻速度影響,網上電視的播放畫質一般,但仍然深受網民歡迎。
不過,由於網上部分供網民收看的電視節目可能涉及侵權,港府早前便建議修訂《版權條例》,日後市民以任何電子方式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包括上載音樂、電影及電視劇到YouTube、Facebook等都會被列為刑事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四年及每件作品罰款五萬元。至於收看者是否犯法,則要視乎是否有發布侵權物品的犯罪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