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歲的事主朱仲華今年六月抽中籤,取得食環署發出的俗稱「雪糕仔牌」流動小販牌照(冰凍甜點),因為總共僅有六十一張牌照,朱甚感幸運,於是專誠考取電單車牌,又購買二手雪糕電單車,甚至參加工會舉辦的培訓課程,學習營運和注意事項,本月三日開始在九龍市區擺賣。據朱稱,上周日他駕駛雪糕電單車到尖沙咀天星碼頭鐘樓開檔,有食環署人員查牌,對方認為無問題,未有驅趕或檢控。
電單車放行人路被驅趕
昨日下午十二時許,朱再到鐘樓開檔,兩個小時後,十名食環署販管隊隊員巡經,指朱擺賣位置為「小販黑點」,對行人構成阻礙,遂發出口頭警告要他離去。朱查看發牌條件,認為根本沒有所謂「小販黑點」,發牌條件內亦無列明禁止擺賣的具體地點,故又折回現場擺賣。
至下午三時許,該隊人員見朱仍在擺賣,於是再上前驅趕及要檢控他阻街。朱據理力爭並拒絕離開,食環署人員報警。兩名警員到場了解,認為朱將雪糕電單車擺放在行人路,不會阻塞交通,不作檢控。而食環署人員堅持趕走朱,同時發現朱售賣非指定的薯片和樽裝水,於是指控他「有牌小販阻街」及「售賣無牌照准許食物」兩宗罪。一名小販驚動警員及大批食環署人員,大陣仗場面吸引大批市民圍觀,最後朱在萬般無奈下離開。
同業易墮「無人知的禁區」
朱事後表示,發牌條件第十條僅列出持牌人可在十一個地區內流動販賣,當中包括旺角和油尖區,但未列明禁止販賣的具體位置。他亦問過同業,獲悉鐘樓一帶可以擺檔,且他從未聽過有所謂「小販黑點」,署方亦無叫人上網查看。
朱又稱,雪糕電單車的生意對象主要是遊客,若連遊客區也不能擺賣,敢問食環署應該去哪裏擺賣?另外,就算他將電單車退到馬路邊,又會被警方檢控,故拿到「雪糕仔牌」也無法生存。他認為食環署野蠻執法,極不合理,希望政府準確訂立規範地點,以免同業墮入「無人知的禁區」。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曾向事主發出口頭警告,覆查時見他未走才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