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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報道】深水埗一名大廈女保安員,九個月前與大廈一名男租客吵架,報警稱被非禮,最終卻由原告變被告,被警方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及涉嫌襲擊兩項罪名,法庭最近還她一個清白,判罪名不成立。贏了官司的女保安員直斥警方調查過程馬虎,浪費司法機構資源,聲言將會向投訴警察課及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法庭還清白 警方仍死撐
女事主黎鳳娟,身材嬌小,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與一名黃姓男租客,在電梯大堂爭執。黎說:「佢不停將身體壓埋嚟,我多次要求佢保持距離,又強調再挨埋嚟就報警,但未被理會。」後來兩人推撞,黎感到左胸被壓遂報警稱被非禮。
今年五月十二日,黎到警署錄口供時反遭警方落案起訴,被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及干犯「普通襲擊」罪行。法庭在今年十一月十七日裁定被告兩項控罪不成立。「我由原告變咗被告,真係好難過!警方當正我係犯人咁辦,對我好唔公平!」黎鳳娟忿忿不平說。
警方事後回覆本報查詢仍然死撐,聲稱警方在決定向任何人提出刑事檢控前,都會小心考慮證據。此外,發言人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黎女士曾被非禮,所以不會向該名男租客採取行動。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成員劉江華認為,上述個案的事發過程混亂,難以得到清晰結論,建議警方日後接獲同類投訴時須小心求證,待掌握到「清晰及有力證據」後,才考慮是否提出檢控。另一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說,警方應反思其搜證過程是否過於粗疏,以免事件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