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免費」的網上遊戲包括性格測試、IQ問答遊戲、交友服務等,市民只需登記個人資料包括手機號碼便可。消委會今年首十一個月收到四百七十宗此類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六百零八宗。
發拒接指令反收更多短訊
消委會調查後發現該類遊戲由資訊公司發出,以「免費註冊」作招徠,實際附有細項條款,市民一註冊等同確認使用該公司服務,公司可向登記者發出短訊,並收取費用。有公司一小時內發出八十個短訊,每個收取五元;更有兩天內發出七百個,收取約二千一百元費用。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免費註冊不等於豁免收費:「消費者可能以為只係畀啲資料佢,但對某啲公司等於確認程序(使用服務)。」她又指資訊公司「蠱惑招」層出不窮,包括向消費者發出短訊,若消費者確認後便不停發短訊收費,有個案因確認交友服務而一個月付一萬元服務費。消委會又指有公司更猖獗,指明接收者若不想收短訊,須回覆拒絕指令,但回覆後發送更多短訊,藉此收更多費用。她又承認,一般消費者須電訊商協助聯絡資訊公司,部分未必成功聯絡,取消服務。
消委會建議市民便宜莫貪,收到推銷短訊時勿隨便鍵入任何號碼。電訊公司亦不應堅持收取所有具爭議的短訊收費,才繼續提供流動通話服務,應將通話費及涉資訊公司的短訊費分拆。政府兩年前雖已立法,讓不想收到商業電子訊息的市民在電訊管理局登記「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但手機用戶即使登記拒收後,叫人下載遊戲的短訊能否拒收,電訊局亦稱不能一概而論,即登記後亦可能再收到該等短訊。
議員促擴展發牌制度條款
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指,現時本港有數以百計的資訊供應商,大部分屬小型,當局可透過擴展發牌制度條款,向電訊公司「施壓」,要求他們確保資訊公司的服務質素:「或者叫電訊商設立機制,等消費者可以清晰、統一知道點樣拒絕該類短訊服務。」
他又批評當局反應遲鈍:「好明顯愈來愈多市民中招,佢哋都唔理。」電訊管理局回應一直有留意情況,建議消費者收到該類短訊,要多加留意服務條款及收費。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現行法例存在灰色地帶,更質疑電訊商代資訊公司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用的權限:「客戶冇授權電訊商代支付短訊服務費,點解之後要畀番(電訊商)?」身兼法律界人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稱,視乎消費者與資訊公司合約如何訂定,即使合約內沒有說明授權電訊商收費,消費者亦要付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