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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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五十年不變

如果評選「全球最驚心動魄升降機事故」,香港肯定獨領風騷,光是去年大埔富善邨的墮事件,就足已名列前茅。當時一部升降機運行期間突然發出巨響,繼而由高處急墜槽底,機箱被撞到完全變形,事後發現,八條鋼索有七條已斷。幸而機箱內無人,否則必然粉身碎骨。

此等事故怎能姑息!各界呼籲徹查事故,嚴懲責任人。民情洶湧下,當局也不敢怠慢,提出檢控。判決出來了,罰款五千元。這麼嚴重的事故只罰「雞碎咁多」,是不是搞錯了,抑或有人偏袒保養承辦商?不過,這次倒不是選擇性辦案,因為五千元已經是最高罰款。

同樣事情也發生於轟動一時的昂坪纜車「六月飛廂」事件,車廂從五十米高處直墮谷底,最終也只是罰款五千元了事。

經歷這些事故後,港人忽然發現,原來「五十年不變」早已成為現實。如涉及升降機事故的現行法例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通過的,至今已實施半個世紀,法例規定的最高懲罰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年。五十年前,這是個大數目,幾乎可以買一層樓。而現在五千元可能連一呎樓地都買不到,如此罰款,何來阻嚇力?

誰說政府不體恤民困?罰款五十年不變,不就體現政府的關懷嗎?再說,當局帶頭反通脹,又何愁百物騰貴?可惜獲益的是犯罪者,而市民的生命卻在不斷貶值。

在民意壓力下,當局終於同意修例,把最高罰款增至二十萬元。遲來總比不來好,但人們憂慮的是,這個最高罰則會不會又是形同虛設。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