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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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棄家電諮詢期不足

【本報訊】政府最快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就廢棄電子產品納入強制生產者責任制計劃諮詢公眾。由五個電器及零售商會組成的香港關注電子電器廢物回收聯盟昨批評三個月諮詢期不足夠,而且本港沒有電器生產商,質疑條例未必適用於本港,建議政府應該給予至少一年時間諮詢業界及公眾,及考慮牽頭負責投資及營運電子回收中心的工作。

聯盟近二十名成員上月中到日本考察電器廢物回收方法。香港電子業商會會長陳其鑣指,本港現有逾二千萬至三千萬件家電,每年估計處理量高達一百多萬件。

日本現時家電使用量更高,多達三億件,當地九八年起已就回收及循環再造政策展開諮詢,三年後立法,涵蓋電視、雪櫃、冷氣機及洗衣機,至今回收率達六至七成,三成流於二手市場,僅一成不知所終。

他說,日本生產商各自出資開設回收中心,拆件、除毒等開支均由生產商支付。零售點則負責為客戶回收舊電器,並將其運往收集點,運費由消費者支付;如一件雪櫃約要支付四千日圓,即約三百六十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