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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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呃破欠商人判社服

【本報訊】佐敦一間火鍋店結業後拖欠三十二名員工九日薪金,接手該店的其中一名中年男商人陳元龍(四十五歲)在○七年五至七月期間,涉向員工「教路」報大數以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欺詐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控方指本案為破欠基金自八五年成立後的第三宗同類個案。

案件編號:KCCC 3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