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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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補鑊試圖恢復租管合一

【本報訊】房屋署早年出售部分公屋後,將租務及屋邨管理分拆由房署及外判物業管理公司處理,由於兩者工作重疊,不少居民投訴要求房署分戶或維修時,兩組人員互相推卸,結果無人處理。房署決定亡羊補牢,明年一月在西九龍、沙田及馬鞍山十九個屋邨推行試驗計劃,重新將租管合一,若計劃成效良好,其他屋邨亦會恢復。

房屋委員會一向有外判屋邨管理及保養服務予物業服務公司,其中約四成屋邨由房署物業管理小組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而地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則負責所有租住項目的租務管理,兩組位處不同辦公室。由於不少居民未能分清兩組所負責的工作範疇,產生混亂,有居民到屋邨的物業管理小組申請分戶或加戶,結果被轉介至分區租約管理處處理,又有居民向管理處投訴單位漏水,結果要轉介至物業管理小組處理,費時失事。

房署決定明年一月在十九個屋邨,包括深水埗富昌邨、麗閣邨、石硤尾邨、沙田瀝源邨及沙角邨等近八萬個單位,將物業管理小組及租管處合併,現有六個租管處內任職的部分員工,會調派至有關屋邨辦事處工作,為租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受影響員工約二百人。

房署會為員工安排相應的租務或管理培訓工作,並會改良電腦系統,改裝屋邨辦事處,以便租管處職員進駐,暫未知涉及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