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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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律師行遭名媛索賠
【本報訊】由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擔任合夥人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去年接辦本港韓裔名媛一宗離婚官司時,被指未能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看管或定期探望其獨生兒子的權利。名媛昨日入稟高院,指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無指派合適的律師代表她及沒有控制訴訟費,因而要求律師行歸還四十萬元預繳費用,以及賠償她的損失。原告朴英淑Park Young Sook,被告何謝韋律師事務所。
案件編號:HCA 23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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