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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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司機須職前訓練

【本報訊】港府推出連串加強小巴安全措施,除強制小巴加裝安全裝置外,亦要求日後新入職小巴司機須接受職前訓練,藉此提升從業者質素;同時,警方亦會嚴打小巴司機超速及其他違例駕駛行為,今年首九個月已檢控了近七千四百宗小巴違例個案,其中超速檢控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一成三。

運輸及房屋局計劃於二○一○至一一的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規定小巴駕駛執照申請人,必須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以改善新入職司機的駕駛行為。而運輸署亦會繼續鼓勵小巴營辦商,安排屬下司機修讀現有的高級駕駛訓練課程。

至於有人質疑小巴司機採分帳薪酬制度,會令他們超速駕駛以增加收入。運輸署分析後指出,現時有百分之九的司機是以底薪附加分帳形式受聘,純分帳形式只有百分之六,其餘均是底薪形式受聘。意外數據顯示,分帳形式受聘的司機,並非較多涉及意外,因此分帳制不一定影響小巴安全。

小巴超速檢控增13%

警方亦稱,一直重點打擊引致交通意外的交通罪行,包括針對小巴司機超速及不當駕駛行為,更派出便衣警員監察小巴行駛狀況。警方今年首九個月,共檢控七千三百九十五宗小巴違例個案,當中九百三十二宗超速,較去年同期大升一成三;另有八百七十三宗沒有遵從交通燈號指示,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