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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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立法強制加環保設施

本文重點
【本報訊】港府昨除宣布三招增加樓市透明度措施外,還擬定一招管制發水樓,曾蔭權承認,過往鼓勵發展商興建環保設施豁免樓面面積,造就了發水樓問題,政府擬不再提供誘因,並不排除立法強制樓宇加入環保設施。

曾蔭權昨出席樹仁大學畢業禮後突然主動提及樓市問題,他指政府一向提供誘因,鼓勵發展商興建環保露台及空中花園等,但這做法日久造成了發水樓問題,政府正積極考慮不再提供誘因。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解釋,現時發展商如做足十二項環保設施,包括環保露台、空中花園、隔音屏障及加闊公用走廊等,可增加兩成三樓面面積,近期市民關注部分樓宇令社區周邊環境出現一些問題,例如樓宇體積及高度增加等。

學者指思維落後

她續稱,若社會認為應立法強制發展商提供環保設施,政府不會迴避。她不評估一旦立法會否遇到發展商阻力,強調政府考慮整體公眾是否支持,而非特別着重個別業界的看法。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黃錦星批評,強制提供環保措施是思維落後的做法,世界大趨勢是強制環保認證,以效益為本,讓建築師有彈性以不同方法達到環保效果。

發展局早前公布屋宇署在○六年進行的發水樓調查結果,該署抽查○一至○六年間落成的六十一個住宅和非住宅項目,發現有不同程度發水,以山頂加列山道七十八號豪宅發水最勁,計及車位、機房及環保設施,發水達總樓面面積百分之一百一十二。其次是荃灣寶雲匯,計及停車場和環保設施,發水百分之一百零五,而觸發問題的嘉亨灣則排第十,發水百分之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