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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豪宅市場天價成交帶動樓價激升,為了增加物業市場透明度,港府昨日公布三項新措施,並於本月底生效,包括要求發展商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天內,須於網頁及售樓處公布相關資料;單位價格應以實用面積計算;以及須用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防止不合理跳層。消息人士承認,當局暫不擬規管發展商事前發放意向呎價及即晚銷情資料,同時上述措施只屬指引性質,有立法會議員炮轟新措施整色整水,一味靠嚇,漏洞多多。
運輸及房屋局昨公布本月底落實三項新措施,所有當日起銷售的住宅樓花均受影響。該局發言人指出,目前發展商在臨時買賣合約簽訂後一個月內,始須向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即公眾要等一個月後才能查閱交易紀錄,情況並不理想。
未有禁止透露意向呎價
過去不少發展商會於推出樓花時「篤數」,吹噓成交價,慫恿市民盡快購買,令不小心急置業的市民糊裏糊塗買貴樓。今次政府要求發展商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五日內公布資料,目的旨在縮短「篤數」時間,不過,由於政府並無禁止發展商透露意向呎價及即晚銷情,發展商仍有空間「走盞」。消息人士解釋,政府希望發展商不要發放太多非正式的訊息,希望發展商自律。
合理跳層靠發展商自律
至於「縮水單位」方面,政府亦要求發展商須於價單中列明實用面積呎價,地產代理監管局也要求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實用面積及實用面積呎價的全面資料。政府又指若規管跳層的措施無效果,會考慮立法規管。
不過,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直指三招只屬整色整水,不夠全面,因為五日內公布物業交易資料,雖較過去進步,但仍嫌太遲,期間發展商仍有足夠時間造市,他認為有關期限應縮短至一至兩日。
李永達又指售樓書已列明價錢和實用面積,買家自己可以計算實用面積呎價,新措施意義不大,而合理跳層更須發展商自律。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歡迎政府推出新措施提高物業交易透明度,認為提早公布物業交易資料是一項進步,可以避免樓價在一個月內瘋狂炒作,而售樓書列出實用面積呎價則屬消委會的提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