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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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溝女助頂包交警囚兩年

本文重點
【本報訊】入職二十五年的交通警員田世豐,疑為「溝女」而教唆違例女司機私下賠款免被訴,更拉攏同袍好友曾國健協助。兩名警員早前被裁定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判刑直指兩名被告身為警員,理應維持治安,但他們所犯罪行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判田入獄兩年;而曾則判囚六個月。

同案同袍監六月

首被告田世豐(四十五歲)及次被告曾國健(三十五歲),案發分別隸屬西九龍交通意外調查組第三隊及第六隊,二人早前被裁定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控罪指他們於○七年三月至四月間,教唆私家車女司機黃美瑛不當地干擾警方調查交通罪行;首被告則另被控於上述時間,向警務處假稱一名人士為涉及交通意外的電單車司機。

法官指首被告身為警員應維持治安,但考慮他過往曾獲上級逾六十次嘉許,遂以二十七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三個月,終判囚兩年。法官早前將案押後替次被告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報告顯示他在案中並無個人利益,亦僅在愚忠及友情誤導下犯案,但他毫無悔意,故決定判囚六個月。 案件編號:

DCCC 1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