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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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婦人肉打樁殺13月大養女

中年無業婦疑不堪十三個月大養女不斷扭計,一時失控下將女嬰充當「人肉打樁機」,捉着她雙腳倒吊猛力上下搖晃,又重複將女嬰倒豎葱式擲地,女嬰送院證實頭骨爆裂及視網膜出血,身有十多處瘀傷,最終不治。涉案婦人虐兒過程被住所對面酒店的廚工目睹報警,她昨日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庭下令她還押至下月十一日待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後量刑。

五十二歲女被告陳敏音,過去有一次盜竊案底,她昨日在犯人欄內激動灑淚,又不時雙手合十,其十餘名親友及教友到庭旁聽。她認罪後由囚車押走,等候下次判刑。

案情透露,受害女嬰前年九月於內地出生,旋即被遺棄於社會福利院。被告去年三月向內地當局成功領養女嬰,八月將她帶來香港,並為她取名「陳彥彤」。女嬰來港後,被告因家中印傭不懂照顧女嬰將她辭退,惟被告曾向母親透露對照顧女嬰感吃力及要看精神醫生。

對面酒店廚工直擊

案發於去年十月十三日,旺角仕德福酒店廚工劉灝然當晚約十時十分,在酒店三樓露天平台休息時,眺望對面涉案單位,目擊被告的犯案過程。劉發現被告用雙手捉住女嬰雙腳倒吊半空,然後把女嬰擲地,當時女嬰與地面相距三呎;女嬰墮地後,被告再提起女嬰雙腳把她倒吊上下搖晃四、五次,然後把女嬰放到單位另一房間內近窗邊位置。

約一分鐘後,劉見被告重施故技,將女嬰雙腳提起倒吊,再行至客廳將女嬰擲地,此動作重複約七、八次。被告其後抱起女嬰到廁所,用雙手搓女嬰胸部十餘次,又替女嬰做人工呼吸。

案情續指,被告於十八分鐘後送女嬰到廣華醫院求診,並解釋女嬰從家中床上墮地失去知覺;女嬰當時無呼吸兼脈搏停頓,醫生替她進行心外壓及插喉後,女嬰恢復心跳,院方將她送到深切治療部治理,惟翌日醫生發現女嬰傷勢與被告所述不符而起疑,於是報警。

不堪女嬰扭計大喊

被告向警方解釋,當晚餵女嬰吃粥,之後女嬰不肯睡覺並不斷扭計大喊,被告深感疲累及一時情緒失控而犯案。女嬰入院四天後證實腦幹死亡。

法醫驗屍發現,女嬰額頭及四肢有七處瘀傷、頭顱內部有三處出血或深層瘀傷、腦殼有四處骨折、硬腦膜下出血,大腦因浮腫而呈軟化、腫脹及多處小型血點,女嬰又有視神經鞘出血及視網膜出血。法醫認為女嬰生前最少有三次鈍撞擊從不同方向撞其頭部,死亡原因為非意外的頭部受傷。

女法官昨在庭上質疑自稱有精神病的被告當時知否自己犯案;醫療報告反映女嬰有不同顏色瘀傷,「除案發日外,有冇案發前傷勢。」辯方指被告知道自己犯案,卻未能解釋原因。控方則接納女嬰的傷勢只是案發的單一事件。

案件編號:HCCC 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