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電視也好,聽電台節目也罷,甚至乎翻開各大報章雜誌,很容易發覺港式中文愈來愈多廢話。
不信?請上網輸入一個「作」字,尋找相關新聞,你會輕而易舉得出大量廢話範例──
「曾蔭權明向胡錦濤作匯報。」
「國泰稱研究判詞才作評論。」
「中大導師正名須再作諮詢。」
假如刪減了上述那一個「作」字,意思有沒有分別?完全沒有,而且簡潔。
港式中文就是這麼奇奇怪怪,硬要作來作去,彷彿不如此無法顯示自己是文采非凡的偉大作家,能夠寫出名垂青史的不朽作品。
也有些廢話文豪嫌一個「作」字不足以凸出其寫作風格,總要廢上加廢地寫成「作出」。任何文章交到其手上,將會變得累贅可笑──
「一名警員向女報案人作出強姦。」
「二十九名警官集體作出濫用職權,乘搭水警輪前往蒲台島作出歎海鮮。」
「兩名男女警員在大埔作出單車巡邏,期間作出拍拖,不斷作出拍照,隨後作出上網,大量親暱照片在社交網站facebook作出上載,拍拖更事件惹來警隊高層作出關注,不排除作出燉冬菇。」
廢話文豪還有一個通病,就是濫用引號。如果你見到這麼一句──「曾蔭權」明向「胡錦濤」作「匯報」──千萬不要驚訝,此乃偉大作家的作業系統,你只能作出拍案叫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