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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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天豬看天下:三權分立不存在

世界上有些事情講得唔做得,好似台獨;有些則做得唔講得,好似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大讚澳門的行政、立法、司法「互相配合」。不是有甚麼壞事不能說,只是講出來會產生誤會,或者被人利用作攻擊的口實,因為任何政府都想給老百姓一個印象,就是司法獨立。不過,實際上,所有政府都是需要司法和立法「配合」的。

三權分立是西方政制的原則性和基本理念,對民主制度起着關鍵作用。我們都聽過許多三權分立的好處,但在現實世界中,到底有沒有完全的三權分立呢?我在美國長大,好多美國政界人物,包括前國務卿基辛格、前總統布殊,現任總統奧巴馬、最高法院法官、許多現任的參眾議員、部長等等,都是我的同學、老師或校友,我可以大膽講一句,美國根本沒有三權分立這回事。

讓我舉幾個例子。美國的司法部長是由總統委任,在最近及過去的歷史上看到,如果司法部長與總統意見不同,不作「配合」,就會被撤換,布殊任內就換了幾個。就連美國最高法院的七名終身制大法官都是由總統委任,最近奧巴馬委任拉美裔的索托馬約爾出任女大法官,就是取其與自己政治理念相同,可「配合」奧巴馬政府。還有,美國負責立法的眾議院和參議院,大多數議員都是與總統同一政黨的,你說給我聽,他們在政治上會不會和政府「配合」?所以,三權分立只是一個烏托邦式的概念,在現實世界並不存在,道理就如共產主義,理念是好的,但永遠做不到。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