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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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譚輝勇被判入獄後由囚車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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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女學徒美甲店東判囚
【本報訊】美甲店男東主於今年七至八月期間,多次非禮一名新上工女學徒,甚至強要她觸摸其陽具。涉案被告譚輝勇(三十三歲)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六項非禮罪名成立,昨被判監三個月。裁判官指被告利用僱主的身份,欺壓女下屬,實屬違反誠信,必須判監。辯方求情指被告被還押兩周以來,其美甲店已流失近半客戶,他若被判長期監禁,相信該店必會倒閉。
案件編號:ESCC 44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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