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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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狂毆女友梁挺:唔會打女人

詠春一代宗師葉問入室弟子梁挺涉狂毆女友案昨續審,被告梁挺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以流利英語自辯強調「唔會打女人」;又指女事主向他索取五萬元不遂,將自己的頭狂撼向地板致頭破血流,從而逼他就範。被告承認曾將事主壓在地上,但只是防止她再傷害自己。

控方質疑被告為甚麼當時不報警和召救護車,被告表示習武之人,解決問題不會動輒靠警察,又指憑他習武經驗,事主當時傷勢不重,毋須送院,而習武之人經常受傷,若果每次都召救護車,「醫院會好唔得閒」。

改控較輕襲擊罪表證成

被告梁挺(六十二歲),被控於三月三十日在油麻地的住宅內,襲擊女事主聶式盈(四十五歲)。梁挺原被控一項嚴重傷人罪,惟裁判官昨閱畢女事主的驗傷報告後,修改為屬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裁定被告此罪表證成立。

被告指,當晚他因銀行戶口不夠錢,故只給事主一張三萬元支票,事主因而情緒激動,並衝到窗口作勢跳樓,又大叫:「詠春梁挺逼我跳樓!」他隨即衝前,一手捉着事主後頸,另一隻手拉着她的手扯離窗旁,事主之後跌倒地上,額頭撞向她手上的鑽戒而受傷。

被告續指,事主倒地後頭亦撼向地下大叫:「詠春梁挺師傅打女人!」被告指因不欲私事被「唱通街」,即上前掩她口,但反被咬着食指,他為求脫身,遂用另一手捏着她的頸。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承認每月給事主四千元作日常開支,他又指其大太太認識他所有女友。而他於事發後雖要到西安公幹,但仍瞞着陪同前往的大太太,躲在洗手間致電事主。他又稱與二太太育有一兒子。法庭將案押後下周四裁決。

案件編號:KCCC 45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