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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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踏尊嚴 純粹侮辱

【本報訊】有教育心理學者認為,老師懲罰學生扮狗,會嚴重傷害學生的自尊、踐踏學生的尊嚴,惹來學生反感和憤怒,受辱學生日後或會以此懲罰方式施諸他人身上。

遲到與狗毫無關係

中文大學教育心理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梁湘明直言,學生上堂遲到理應受罰,目的是為令他們明白,做錯事是需要根據校規而接受懲罰並付出代價,但懲罰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可以罰學生取消小息時間,讓他們感受到遲到需要承擔的後果。

相反,若採用具侮辱性或會傷害學生自尊的懲罰方式,會容易引起學生憤怒,甚至令受罰學生日後模仿。梁湘明指出,懲罰學生分別扮狗及主人的做法具有侮辱成分,會嚴重傷害學生自尊,踐踏學生尊嚴,事件實在非常罕見,令人難以接受。

香港學校訓輔人員協會會長鄧秀蘭指出,老師採用的懲罰方式應與學生所犯錯誤有關,而在此事上,學生遲到上堂,根本與狗隻沒有關連,加上在主人面前,狗予人低等的印象,故無論老師因何種原因懲處學生,均不應罰學生扮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