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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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凹疑犯頭警長表證成

【本報訊】警長在警署向一名男子搜身時,涉打凹對方剛動完手術的頭蓋骨,案件經審訊後,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他今日或出庭自辯。

被告譚榮康(四十九歲),被控在去年五月十一日於油麻地警署報案室內惡意傷害事主列善宏(三十八歲)。辯方盤問事主時,再度質疑他當時只投訴被另一名在場警員打,反而沒有投訴被告,事主解釋因不知被告編號而「求其噏」。

辯方又質疑,指事主去年九月曾在廟街被兩警員截查,當時他亦脫去鴨舌帽,警員詢問他頭部傷疤由來,事主回答曾涉襲警後被判無罪,並稱:「成個西九龍都知,我實玩到個沙展(被告)無糧咬!」事主稱記得當日情況,但忘了有否說過「要被告無糧咬」。

案件編號:KCCC 9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