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茅山法師涉騙o靚模性交轉運案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呈上女事主X的墮胎醫生報告,顯示她七年前,即自十四歲起便有性經驗,同年更曾兩度墮胎;X最初堅持「唔記得」,但最終承認連同去年初的一次,過往曾三度墮胎。而X的女經理人供稱也曾找被告做法事「改細運」,期間需脫衣以符掃身,後果然能與前男友復合。
女經理人(下稱證人)作供稱,她曾在電視台工作十一年,後加入美容界復轉行任職模特兒公司經理人。○二年,她於酒吧結識一名丈夫已離世的女子「阿TA」,對方說曾找一名法師轉運,終由文員轉為秘書且生活順利。
證人表示,「阿TA」指出轉運可分「改大運」及「改細運」,「大運」涉及要性交,而「細運」則改兩至三年運,過程只需拜神、上香及脫衣以符掃身。證人直言僅想改姻緣運,所以於○七年四月她透過「阿TA」結識為法師的被告歐陽國富,以二千元進行三次法事以「改細運」;而X當時亦在酒吧表示想「改大運」。
法事期間怕羞一直閉目
數天後,證人、X及「阿TA」三人便由被告接載往北角一單位做法事。證人指她因趕時間而先做,她跟被告上香及唸咒,復隨被告入房脫光衣服,法事期間她因怕羞,故一直閉目,她感到被告以符掃她全身,完事後她以符水沖身及飲符水,並付二千元利是離開。證人指○七年十一月前完成三次法事後,果真與前男友重拾舊好,惟兩人最終分手收場。
而控方呈上X墮胎的醫生報告,顯示X於○二至○三年間、即於十四歲時曾經兩度墮胎,X支吾以對,但經法官提醒後,X最終無奈承認。
案件編號:DCCC 56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