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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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明自掏腰包息糾紛

【本報訊】藝人林建明創立的心晴行動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捲入勞資糾紛。公司的一名社工,昨透過勞資審裁處向公司追討其工傷後,被拖欠三個月共約六萬四千元的薪金。雙方昨達成和解協議,林建明為免動用基金捐款,承諾自掏腰包向申索人楊風支付五萬零五百元款項、雙方即時終止僱傭關係,及日後有關楊的工傷賠償事宜,全由保險公司負責處理。

勞審處裁判官昨於庭上指出,案情顯示雙方純屬鬥氣多於一切,展開訟訴是浪費時間及納稅人的金錢,又指楊不滿被公司解僱,所以「搞出咁嘅事,撞啱交通意外,可撈埋工傷」,但裁判官亦認為公司應向楊支付兩個多月的薪金,最後雙方協議由林建明向楊支付五萬多元的薪金解決事件。

指工傷前已表現欠佳

申索人楊風昨供稱,去年十一月乘巴士回公司途中意外弄傷腰及頸,工傷病假至今年七月底完結,復工當天公司卻着他不用上班直至另行通知,但期間會如常向他支付每月二萬多元的薪金,但至今一直拖欠今年八至十月的薪金。林則指,本於楊受傷前數天已因他工作表現欠佳而將他解僱,但他在代通知期間受傷,公司只好撤回解僱決定。她表示,楊復工後於辦公室「搗亂」,加上他的判傷報告仍未發出,故公司不能解僱他,只好着他不用上班。

手持拐杖應訊的楊風昨於案件結束後表示,目前腰傷及頸傷仍未康復,並需繼續接受治療。他指,僱主針對他才於他受傷前把他解僱,對於需與僱主對簿公堂覺得「好醜」。基金主席林建明則認為,事件令她上了一課,不會再「衰心軟唔即時炒佢」及以後會決斷行事,並直指目前法例有漏洞,不少人未能了解有關工傷解僱事宜。

案件編號:LBTC 6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