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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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人命安全未獲重視

昨日凌晨,將軍澳又發生奪命車禍,導致最少三十多人傷亡。警方指出,現場並非交通黑點,道路設計沒有問題,現場也沒有油漬,不排除是因為司機超速駕駛肇禍,表明「有足夠證據」以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罪名起訴司機。

然而,人們更加要問的是,當局在陳述司機責任之餘,到底有沒有一盡自己的責任,去防止相關事故的發生?令人憤慨的是,每次發生交通事故,總能反映當局的失職,或是道路設計出現問題,或是交通執法出現漏洞,最離譜的是司法機構對車禍肇事者的寬容對待,曾經對導致二十多人死亡的狂徒作出「一條人命關七天」的荒謬判決,與其說是懲罰危駕,不如說是鼓勵更為恰當。

有比較便知優劣。以歐盟為例,當地政府近年除不斷加重刑罰,嚴打醉駕、危駕等道路罪行外,也對職業司機的工作日及時數作嚴格規定,譬如九座位以上的客車司機每周只能工作五日,每日最多工作十二小時,每隔四個半小時要停車休息四十五分鐘等等,「迫令」司機精神飽滿地上路,盡量降低事故的可能性。

這些規定,固然會對業界造成相當大的不便,但這反映當地政府的正確理念,就是人命關天,任何經濟效益都要靠邊站。反觀港府官僚坐視交通事故不絕如縷而無動於衷,道路設計始終問題多多,執法司法始終「慈悲為懷」,一次次的奪命慘劇,反映在當局的整盤思維中,人命安全始終未獲得應有的重視。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