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利源東街地陷 承建商脫罪

【本報訊】中環利源東街在○七年四月發生地陷,導致該處四個攤檔的檔主跌入坑內受傷。屋宇署調查後,去年向當日在該處進行工程的三名地盤相關人士發出傳票,控告他們違反《建築物條例》,未有確保工程安全而引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失。

三名被告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因證據不足被裁定全部脫罪。三名男被告王健明、鄭錦釗及羅浩鈞,均是中環皇后大道中三十九號及利源東街二十至二十八號所進行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技術人員及授權有關工程的代表。

案件編號:ESS15687-156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