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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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薪津案國泰上訴得直

【本報訊】國泰航空公司與旗下三名空中服務員,就今年初勞資審裁處對雙方計算假期薪金方法之判決均感不服,分別提出上訴;案件判決將影響逾五千名空服員涉及四億元涉款。經審理後高院昨裁定,涉案四項的津貼及佣金,不應納入在假期薪金計算內,因此判國泰上訴得直,空服員的上訴則駁回。空中服務員工會表示會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

案中三名申索人關笑華(圖)、胡綺薇及何潔雯,均為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成員,關笑華更是工會副主席;與訟一方是國泰航空。勞資審裁處今年初判決,空服員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免稅品銷售佣金,在計薪時應計算在內,但是外站津貼則不用計算。高院則裁定上述四個項目,都是因空服員特定的工作而發放,可能在一日的工作時段內斷續發生,所以不算是逐日工作累積而來,故不符合《僱傭條例》關於計薪條文裏「薪酬」的定義。

案件編號:HCLA 3-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