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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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盜亡妻身份紮髻塗紅甲上庭

五十一歲男子疑憶妻成狂,在妻子死亡兩年後仍然保存其身份證,並涉利用妻子的健身會籍會員卡使用只向女性提供的女賓服務,涉案男子昨日梳髻、搽紅色指甲油在九龍城法院應訊,被控一項使用他人身份證罪,案件押後至十六日再訊,被告暫准以二千元保釋外出。

被告劉兆華,報稱無業,昨日身穿灰色上衣、桃紅色女裝針織外套到庭,蓄長髮的他更將頭髮盤成髮髻藏於頸後,雙手指甲更搽上紅色指甲油。他被控在十月三十日,於尖沙咀彌敦道喜來登酒店一樓的舒適堡內,無合法權限和辯解使用梁麗芳的身份證。他暫毋須答辯。

妻子○七年逝世

控方昨在庭上指,因有巿民投訴一名男子行徑怪異,警方便在事發一帶截獲被告,在他身上發現梁的身份證,並發現他曾使用舒適堡只向女賓提供的服務。他向警方表示,梁為其妻子,但早在○七年逝世,自己一直保留其會員卡和身份證等證件,並繼續使用舒適堡的服務。

控方續指,被告曾向警方提供亡妻的死亡證和結婚證明。控方亦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但由於他未能提供保釋金,故在上周五被捕後一直還押。控方要求法庭,如准他保釋外出,就加設不可到上址和不得干擾證人等條件。

不過裁判官就指,現沒有證據被告會干擾證人,加上如被告申請男性會籍,亦有權到上址,故反對控方的申請。

辯方律師就以三千五百元、每日到警署等條件保釋外出,並向法庭投訴被告錄取口供時被警員影響。官最終准被告以二千元和在報稱住所居住的條件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CCC 56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