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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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新方案未息民怨

【本報訊】教育局今年四月將智障學童離校年齡上限降至十八歲,引發家長及關注團體打官司抗爭,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竟「扮失憶」,稱當局「無話過十八歲離校」,拋出增撥資源加學額等新方案企圖平息民怨。團體仍對新方案感不滿和遺憾,認為當局只為「救火」,資源如何分配,及特殊學校處理留校申請時如何界定學童是否有「真正需要」或「合理原因」,當局全無交代細節。

允月內交代資源安排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及約二十名智障學童家長昨與孫明揚會面,大聯盟顧問張超雄會後引述孫明揚稱:「無話過十八歲要離校嘅政策。」教育局亦補充,當局並無要求學童年滿十八歲必須離校,辯稱只是以十八歲為切入點,根據十二年學校教育的大原則,評估學生應否繼續留校。張超雄稱,將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是否繼續就另外三名智障學童向政府提出司法覆核。

教育局提出擬額外增加經常性開支,初步預計短期內可額外提供約二百個學額吸納智障學童;亦透過改裝工程,於未來兩至三年內增加約三百五十個學額;餘下十多所學校需另覓校舍重建才能增加收生。

大聯盟主席趙張麗文認為,當局以校舍設施作為學額增加的標準,大有問題。大聯盟顧問黃婉冰對當局否決將智障學童離校年齡上調至二十二歲表遺憾。

張超雄稱,今年有八百多名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學童離校,當中三百多人申請延長留校,相信明年有更多學童申請留校,增加二百個學額亦不足應付。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促請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包括特殊學校及智障學童家長代表,跟進智障學童的問題。教育局承諾未來兩周回覆,增撥資源如何安排,當局於未來四周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