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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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偷運偽麻黃鹼重囚四年

【本報訊】二十七歲男水貨客禁不住一萬新西蘭元(約五萬六千港元)的利誘,在平安夜協助毒販偷運二點七公斤、可提煉冰毒的「偽麻黃鹼」,以安全套包裹後纏腰及放在長襪內,企圖經香港機場偷運到新西蘭,被關員截查拘捕,成為首宗破獲纏腰偷運偽麻黃鹼的案件。法官指案中的偽麻黃鹼數量,足可製成近五百萬元冰毒,為禍巨大,為免香港淪為製毒中心,重判被告入獄四年。

收五萬多元帶往紐國

被告何家銘,報稱裝修工人及兼職水貨客,昨承認非根據及按照牌照規定而輸入受管制化學品及準備輸出受管制化學品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將內含二點七公斤偽麻黃鹼的固體輸入及準備輸出香港。

辯方求情指,內地水貨收貨人向被告提供新西蘭旅行團費及一萬元新西蘭元(約五萬六千港元),作為帶中藥到當地的報酬。被告與內地漢在深圳藥房購大批傷風藥,於內地取貨時才知對方將膠囊內藥物壓成粉狀,當時已懷疑屬違禁中藥,不能入境新西蘭,但對方「又氹又嚇」,遂以身犯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上搜出的偽麻黃鹼,可煉半公斤至零點七五公斤冰毒,市值達五十至九十萬新西蘭元,折合最高達五百萬港元,為禍巨大。據上訴庭指出,販運同等數量的冰毒可判囚高於十八年,雖本案非控以販運危險毒品罪名,但涉案物質可煉大量冰毒,可見案情嚴重。

法官指出,被告以纏腰及襪藏偽麻黃鹼,行為與毒販運毒無異,就算該批偽麻黃鹼非流入香港提煉,香港作為國際一分子絕不欲淪為製毒中心,若其他國家製毒,亦可回流香港,對香港構成打擊。

海關發言人表示,過往亦曾經有販運偽麻黃鹼的案件,但多經由貨櫃運入,而今次纏腰販運則屬首宗。

案件編號:DCCC 524/09